日前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,根据省和梅州市的工作部署,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,促进文明社区建设,构建和谐社会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成立兴宁市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。市委副书记、常务副市长史明锋任组长,市府办副主任李广青、市物价局局长李松安任副组长,教育局张清忠、公安局罗远欣、监察局彭连坤、民政局李思忠、财政局陈伟腾、建设局何志忠、物价局盛雁如、供电局罗小乔等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价费公示进社区的具体工作。李松安兼办公室主任,盛雁如兼办公室副主任。办公地点设在市物价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