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国家和省列管的工农业产品价格;制定和审批市管的工农业产品价格,对工农产品市场价格进行监控;监督和指导有关单位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工作;负责拟定管理本市水、火电价格、自来水和药品价格,交通运输票价,商品房价格、房屋租金、土地基准价、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等价格的实施方案;协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物资储备以及“米袋子”工程、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;协调处理有关价格的争议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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