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○○五年十一月二日 兴价函〔2005〕25号
兴宁市兴业劳动安全事务服务中心:
你中心“关于开展安全电工技术培训收费标准”的来函,收悉。参照粤办发〔1998〕1号文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经研究,同意对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每期每人收取培训费477元;理论、实际操作考试工本费258元;教材资料费65元,共800元(培训时间每期应不少于30天)。
请派员前来我局办理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许可证,并按时办理年审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