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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梅州市物价局关于无缝钢瓶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通知

加入时间:2006-1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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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    兴价〔200527

 

兴宁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:

现将梅州市物价局《关于无缝钢瓶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梅市价〔200536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接此通知后,请派员到我局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。

 

 

 

关于无缝钢瓶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

梅市价〔200553 

 

兴宁市物价局:

你局《关于无缝钢瓶检验收费标准的请示》(兴价函〔200444号)悉,经研究同意检测费按40/瓶·次的标准收取。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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