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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兴宁市殡葬服务收费的批复

加入时间:2006-4-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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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意市殡葬管理

所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

兴市府函200621

市物价局:

你局2006320日《关于兴宁市殡葬管理所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请示》(兴价〔200610号)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你局核定的市殡葬管理所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,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

 

 

 

兴宁市人民政府

二○○六年三月二十四日

 

 

 

关于兴宁市殡葬服务收费的批复

 

兴价〔200611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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